鲁新广字〔〕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学)会,山东广播电视台: 为推动我省广播电视节目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做好年度山东省优秀广播电视节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基本要求和参评指标 年度评选项目包括优秀广播新闻节目、优秀广播社教节目、优秀广播外宣节目、优秀电视新闻节目、优秀电视社教节目、优秀电视外宣节目、优秀广播电视网络新闻、优秀播音与主持作品、优秀广播电视广告、优秀论文等10项。各评选项目的参评节目播出时间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播出频道必须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 (一)优秀广播新闻节目 1.短消息:时长在1分30秒以内(含1分30秒)。 2.长消息:时长在4分钟以内(含4分钟)。 消息是指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本项主创人员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3.系列(连续)报道:每集8分钟以内(含8分钟)。 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对新闻事件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集。作品策划性强,单件作品间关联性突出。 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播出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集。 要求报送首、中、尾三集,并附完整文字材料。本项主创人员署名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 4.评论:含一般评论节目(时长在15分钟以内)、新闻评论性专稿(时长在20分钟以内)。 评论节目是指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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