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60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起,侦办涉恶共同犯罪案件起,查处涉案资产26.8亿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战果。在发布会现场,公安机关现场向5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群众代表发放奖金55万元。 据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介绍,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部署要求,雷霆出击,强势推进,持续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全省刑事案件、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两抢”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0.3%、17.3%、43.6%,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一把手”督导督办,推动专项 斗争向纵深发展 全省公安机关层层成立公安机关“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实施“局长盯案”机制,省、市、县公安机关“一把手”直接担任专案组长。建立省公安厅领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机制,持续开展集中督导、专项督导、挂牌督办,确保扫黑除恶措施落地落实。成立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采取列单销号、建账督办等方式,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线索核查“大会战”,打响破案 打击攻坚战 各级公安机关组建线索核查专班,开展线索核查“大会战”,集中攻坚重点线索。目前,省公安厅部署各地核查线索余条,直接组织核查公安部督转和中央督导组交办重大案件线索线索余条。持续推进“铁拳”“金剑”集中行动,对准“土霸王”“套路贷”“校园贷”、矿产开发和文化娱乐等领域的黑恶势力,有重点、强节奏、高质量地实施精准打击。各级公安机关组建专业队,主攻黑恶犯罪案件,集中优势警力,啃下了一批“硬骨头”,近期及时打掉了东营张某伟、潍坊杜某在、泰安张某等一大批规模大、影响坏、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团伙。 除恶务尽,摧毁经济基础、 铲除保护伞“同推进”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全省累计查扣涉案资产26.8亿余元。最近,泰安市公安机关在侦办张某涉黑案件过程中,全力铲除经济基础,查扣涉案资产2亿余元。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全省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余条,打掉了一批“保护伞”。 政策攻势显威力,余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加强宣传发动,全省累计悬挂宣传广告、标语余万条,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声势。持续深入发动群众,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全省向举报群众发放奖金余万元。同时,全省公安机关加大法制宣传和政策攻势,目前已有余名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通报,黑恶犯罪不仅具有形式隐蔽化、手段软暴力化、涉案领域多元化等共性特点,而且呈现出一些新特征:一是侵蚀基层政权苗头明显。专项斗争以来,山东省打掉的60个涉黑组织中,有多个染指基层政权。二是向金融借贷领域渗透明显。犯罪分子利用金融监管盲区,在借贷方面实施犯罪情况不少,特别“套路贷”犯罪最为突出,犯罪专业化程度高,案件侦办难度大,社会影响恶劣。三是实施的犯罪类型复合程度高。从山东侦办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分析,黑恶团伙涉及犯罪类型多,有的多达十几种,各种犯罪相互交织,社会危害更加严重。四是成员呈现“三多一高”特点。即前科劣迹人员多、文化程度低的人员多、无业人员多,青年人占比高。 据介绍,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为载体,持续发力,重拳连击,以实实在在的战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同时,公安机关正告黑恶违法犯罪分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相关链接 “套路贷”:犯罪分子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或房产抵押合同等,故意制造违约后,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方法和滋扰、纠缠、尾随等“软暴力”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同时,“套路贷”犯罪还逐步演变为“校园贷”“车贷”“裸贷”等多种表现形式。山东省公安机关通报六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01 淄博商某亮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年9月7日,淄博市公安机关打掉以商某亮(男,39岁,淄博市高青县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破获刑事案件20余起,查扣各类涉案资产余万元。 经查,年以来,商某亮、阮某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以高青县瑞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高青县泰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掩护,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虚假诉讼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逐步形成以商某亮为组织、领导者,阮某、崔某、于某宁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团伙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诈骗、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长期形成的恶名,插手迁占工程,暴力强拆,肆意殴打多人,致1人轻伤,1人轻微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市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02 枣庄薛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年7月12日,枣庄市公安机关打掉以薛某(男,35岁,枣庄市薛城区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破获刑事案件30余起,缴获仿六四手枪1支,子弹一宗,查扣各类涉案资产0余万元。 经查,年以来,薛某以“天翔物流公司”为掩护,笼络、雇佣多名前科劣迹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采取盯梢、巡逻、护送等手段,从事非法“带车”业务,威胁、逼迫、暴力控制货车司机,从中收取“管理”费用,逐渐确立强势地位,形成以薛某为组织、领导者,以陈某强、薛某贵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团伙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暴力争夺地盘和司机资源,规避职能部门管理,公然持械对抗查缉,有组织地实施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致3人轻伤,4人轻微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的交通、社会管理秩序。 03 东营张某伟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年10月11日,东营市公安机关打掉以张某伟(男,36岁,东营市东营区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破获刑事案件50余起,查扣各类涉案资产1亿余元。 经查,年以来,张某伟纠集多名亲属及前科劣迹人员,以东营市鲁鑫海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以海洋牧场开发建设为幌子,肆意霸占、控制海域生产经营,逐步形成以张某伟为组织、领导者,周某卫、周某廷、李某坤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团伙为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采取肆意霸占海域、强收进场费、恶意索赔、非法查扣渔船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侵害对象涉及多个省市渔船近百艘,严重破坏了当地海域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04 潍坊杜某在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年9月23日,潍坊市公安机关打掉以杜某在(男,49岁,潍坊高密市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破获刑事案件30余起,查扣各类涉案资产1亿余元。 经查,年以来,杜某在纠集多名前科劣迹和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逐步形成了以杜某在为组织者、领导者,张某臣、陈某良、张某松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团伙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买卖、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其非法影响力,把持基层政权,肆意插手民间纠纷,暴力讨债,替人摆平事端,致1人重伤,2人轻伤,14人轻微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05 泰安张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年9月5日,泰安市公安机关打掉以张某(男,38岁,泰安新泰市人)、赵某菊(女,59岁,泰安新泰市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名,破获刑事案件22起,查扣各类涉案资产2亿余元。 经查,年以来,张某及其母赵某菊在泰安新泰市纠集多名家族成员和前科劣迹人员,依仗家族恶名,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逐步形成了以张某、赵某菊为组织者、领导者,张某某、陈某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团伙肆意妄为,横行乡里,暴力控制新泰市青云办事处青云社区、胡家沟村等基层组织,威胁、侵蚀基层政治安全;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控制建筑、物业、市场等行业;暴虐成性,凶恶残暴,多次采取恶性手段,伤害、震慑、威胁基层群众,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致6人轻伤,18人轻微伤,严重破坏当地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06 临沂季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年7月11日,临沂市公安机关打掉以季某(男,32岁,临沂市蒙阴县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破获刑事案件29起,查扣各类涉案资产余万元。 经查,年以来,季某纠集多名前科劣迹人员,以经营的KTV为据点,以临沂恒德服务管理咨询公司为幌子,通过签订虚假实物抵押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虚增债务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强立债权,强行索债,逐步形成以季某为组织者、领导者,季某某、周某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团伙利用其长期形成的非法影响力,插手矿产开采、工程建设、高速施救等行业,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方式,实施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采矿、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9人轻伤,4人轻微伤,严重破坏当地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赞赏 长按北京如何安全治疗白癜风治疗白癜风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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