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10号,济南长清区某干部一家三口被害,当警察赶到被害者家中时,发现客厅两具尸体,卧室一具尸体,客厅得两人是夫妻,卧室的尸体是家中仅有15岁的孩子。 根据相关部门公布的资料显示,丈夫是长青区文昌街道西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并且还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妻子是济南葫芦湾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社长,长清区政协委员。 看似优秀的一家人,却已经从这个世上悄然的离开,根据官方通报的消息,凶手已经畏罪自杀,杀人的动机则是因为两家孩子发生了矛盾。 我还寻思究竟是多大的矛盾值得拿生命作为交换,孩子之间发生矛盾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上升到杀人的层面是不是因为度量过于狭隘。 而经网友爆料,据同小区的人说,是因为村干部家中的孩子多次侮辱凶手家的女孩,并且是经过多次沟通无果,所以最后选择了极端的做法。 这也就不难想象家长为何如此激进,毕竟每个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这件事情刚过去,就在5月11号,辽宁又发生特大惨案,案件造成10人死亡,两人在抢救,一人轻伤的惨烈局面。 听同村人说,死者是村干部以及村干部的亲戚,还有无辜的路人,凶手是当地的一位杀猪匠,因为几亩地经常发生纠纷,这一次直接上升至了肢体冲突。 年5月11日早上,辽宁省东港市马家岗村一63岁老汉持杀猪刀砍伤多人,据消息称,老汉家的土地和另一家土地划分存在分歧,而另一家和村长是亲戚关系,所以村长再划分土地的时候偏袒了亲戚。 因为土地纷争两家人争执已经很久了,平时都因为土地问题拌嘴,但就在5月11日,两家又因土地问题发生争吵,这次争吵引来不少人劝解,但老汉依旧没能争过对方,所以心生怨恨,回家便取来杀猪刀,来到现场一阵乱砍。 这一次他砍杀的人中,均为村长的家人以及村长亲戚,因为当天村长不在家中,所以村长的妻子也被杀害,凶手看到自己杀了人,心里很是恐慌,于是想搭车逃跑,路过的车辆看到他杀人了,不想惹这摊事,所以有的车直接没有停下,停下来的车拒载。 拒载的司机也惨遭凶手杀害,此时路上正好有两人经过,看到了现场的悲剧,此时凶手可能是杀红了眼,一气之下将路过的两人也捅伤了。后来可能是因为在捅人的过程中和对手扭打,自己手中的刀丢了,他又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向了别人,导致一人受伤。 根据警方统计,截止到案发当天的19时,已经造成10人死亡,医院抢救,还有一人轻伤。据今天最新消息,死者已经上升至11人,还有一人在抢救中。 案发后,凶手跑至附近的山林中,他原本以为这样可以逃过警方的追捕,但没想到的是,警方很快就使用无人机将他发现并将凶手抓捕归案,详细的案件过程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其实很多起案件,整个的过程好像都八九不离十,都是因为一方无休止的欺压另一方,最终导致了惨烈的局面。 就拿上面刚刚发生的两起案件来说,可以避免吗?肯定是可以的,济南长清的一家三口,如果家人知道自己的孩子犯事了,过去跟凶手家中的孩子道歉和解,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最后的悲剧能发生吗?我想发生的概率几乎没有。 就是因为对自己家孩子行为的放纵,别人多次讨要说法无果,他找不到更好的方法了,有人说,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最好,当然这种说法是对的,但要记住一点的是,我们都是局外人,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试想一下,当哪天你得孩子受到别人家孩子的多次欺压后,你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还是选择直接上门说理? 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后者,因为这种方式处理最能将自己身上的愤怒感传递到对方,但往往这个时候,如果对方还是得理不饶人,那么激烈冲突爆发后,生死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再说到11号发生在辽宁省东港的这起案件,如果不是因为村长的袒护,村长做到公平公正,结局一样是美好的,不得不说的是,人都是有血有肉的躯体,有情感,这很正常,谁不想有权之时为自己的亲戚谋利呢,但也应该有度。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做官的根本就是为人民服务,人们不是常说“父母官”吗,既然这样叫,那是不是更应该是村民在他面前都是一样的待遇,可到头来是怎样的结局,我相信这位村干部已经看的一清二楚了。 所以很多的刑事案件其实并不是空穴来风,都是事出有因的,说的通俗点,我们都是凡夫俗子,没有谁可以做到事事都忍让,当一个人心中的积怨达到一定程度时,随时都有可能爆发。 就拿今年以来,我们能够看到,报道出来的类似案件不在少数,就拿最为震惊的年1月19号发生在浙江平阳的灭门惨案来说,凶手被村干部一家人欺压甚久,最终将6人杀害。再拿2月13号发生在广东东莞的惨案,也是因为凶手讨薪多次未果,最终选择了极端的方式。 其实这样的案件太多了,很多时候其实我们都能看到并不是嫌疑犯凭空产生杀人的想法,而是心中的积怨被埋没的太久,但对方依旧不饶导致的, 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农村人对于邻里纠纷的处理方式,我出生于农村,所以我觉得我有一定的发言权,在农村,邻里之间对于土地还是很看重的,“谁在谁的边界上种树了”;“耕地的时候耕过头了”;“砍树的时候砍错了”;“你家的瓜藤长到我家地里了”;“宅基地的水沟是不是挖过界了”,农村人很有可能因为这些问题闹出矛盾。 在农村里,不是所有人在双方发生争执的时候都会选择报警处理的,他们更多的是选择吵架或是打架的方式处理,因为他们觉得这样最能出气。 举个真实的例子,10年前,我们村修路,路面需要扩宽,不免会挖到部分人的土地,其实在扩宽路面之前都给了农民一定的钱,不过要划分一下,只允许挖到哪里,挖多了要加钱才行。因为我老家是山地,所以施工队在挖的时候难免会有一些地方自然塌方一小块,看到这样的情况就有人会不同意,因为土地多塌方了,所以需要加钱才行,塌方的路面的土不允许再动了,有人就会直接走到挖掘机的机械臂下面去,用身体去挡住,不得不逼迫停工。 这就是农村人处理事情的一贯方式,我相信很多地方都一样的,因为农民本就是靠着土地生存的,所以他们对于土地有着独特的看法,土地象征着一个家庭的权益,谁损害了我的权益,肯定是不行的。 据这个例子的意义主要有两点: 第一个就是农村人对于人们对于自己本身权益维护的坚定性以及他们对于丁点争议的放大化,在我们看来本就是一个小的问题,但是对于大部分的农村人来说这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这时绝对不允许的。 第二个则是人们对于邻里之间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是不会选择去找到相关部门处理,更多的是自己用极端的方式来处理,因为很多的农民会觉得找别人也没有用,怎样的方式简单怎么来。 当然不得不说的是有部分人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一定破坏时,选择说没多大问题,但实际上他们的内心是很矛盾的“别人有权有势,争不过,只要不过分就算了”,但往往这样,别人看着还能再加码,久而久之,被欺负的人内心的怒火爆发,极端的事情就是那么一瞬间。 其实人都一样,容忍有一定的限度,而当超过这个值的时候,他或许就不会顾及什么是理,什么是对与错了。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andongshengzx.com/sdlt/8997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