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30日讯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年全省共有25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安排招生计划人。具体工作安排看这里!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年全省共有25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安排招生计划人,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附件。招生高校可在本校招生总计划内,自主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可根据生源情况按不超过10%比例上浮。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作为增量纳入山东省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使用,各高校要严格执行,用足用好核定的招生计划。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须为《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结果》内的专业,未经批准,任何高校均不得擅自招生和授予学历学位。 二、招生范围与报名 (一)确定招生范围。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招生范围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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